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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人口計生委為征收社會撫養費,向公安局支付費用,讓公安拒絕給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超生嬰兒上戶口。”19日,江西修水縣征收社會撫養費與上戶口進行“捆綁”一事被披露後,引髮網民關註。據稱,該縣一年征收社會撫養費超過2000萬元,這些費用在上繳之後,約80%被返還鄉鎮。在一些地方,近一半的計生經費用來支付勞務費和計生幹部薪酬福利。
  19日下午,當地回應稱,這一做法被緊急叫停,並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調查,將嚴懲違規人員。
  修水縣委宣傳部回應稱,縣委縣政府對此事高度重視,已成立由縣紀委、縣審計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從即日起啟動全面深入調查。
  聯合調查組負責人表示,今後新生兒上戶將嚴格按照國家政策操作執行;對調查發現的情況和問題,將在第一時間整改到位;涉及違規的,一定嚴肅處理。
  今年4月1日起,江西已在南昌市率先執行落戶新規——征收社會撫養費與上戶口“分離”。江西成為繼山東之後,全國第二個“吃螃蟹”規範行政行為的省份。
  “每個計外對象付200元上戶費”
  因為沒繳納社會撫養費,修水縣白嶺鎮村民冷雪梅(化名)的兩個孫子至今沒能上戶口。兩個孫子一個兩歲,一個剛滿一周歲,均為超生。
  這是一個典型的留守家庭,孩子的父母都在廣東打工。奶奶冷雪梅,為孫子跑“戶口”屢屢碰壁。
  她回憶,到鎮上的派出所給孫子上戶口,民警一聽說是計劃外生育,就讓她先去趟鎮計生辦。鎮計生辦工作人員的態度很明確,必須交齊社會撫養費才能上戶口。
  記者從修水縣公安局辦事大廳獲悉,該縣新生兒落戶與計生政策掛鉤。這意味著計劃外生育的嬰兒必須向計生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之後,憑繳費證明才能順利落戶。
  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江西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冷雪梅給兩個超生孫子上戶口,需要繳納近30000元。
  記者在修水縣城以及白嶺鎮、何市鎮、黃龍鄉等鄉鎮咨詢戶籍民警,得到了相同的回覆:超生嬰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不能上戶口。
  當地一名知情人稱,公安在超生兒上戶環節嚴格把關,年終可從各鄉鎮獲得“抽成”。
  一張2012年初的“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顯示,修水縣一個鄉鎮計生辦向縣公安局支付一萬餘元,賬面名義是“撥款”,收據左下角收款單位處蓋有“修水縣公安局財務專用章”。
  這張收據上有一句手寫備註:“根據縣計生委與縣公安局協議,每個計外對象付200元上戶費”,簽字署名為該鄉鎮主管領導。
  上述知情人說,所謂的“上戶費”,相當於計生部門給公安的好處,公安幫計生“卡”超生兒上戶,計生給公安一定的提成,這樣公安才有把關的動力。
  除此之外,記者拿到多張縣公安局的收款收據,備註中均標明是“計劃生育款”,付款單位為下轄鄉鎮,票據的證明人為鄉鎮計生幹部。
  其中時間為今年年初的一張收據顯示,縣公安局收取計生款近5萬元。
  收據還顯示,除了鄉鎮向縣公安局撥付“上戶費”,縣計生委也會為鄉鎮代扣“上戶費”交給縣公安局。
  據某鄉鎮計生幹部介紹,收款收據均為一式三聯,其中一聯由鄉鎮財政所保留,另外兩聯應保存在縣公安局。
  給公安“贊助”已經持續很多年
  對於部分鄉鎮向公安支付“上戶費”的現象,修水縣人口計生委副主任陳小岱回應,“上戶費”的說法不准確,不存在每名超生孩子“200至400元”的提成,計生委和公安局也沒有簽訂協議。
  5月16日,記者就“上戶費”採訪修水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劉松。
  劉松表示,沒有見過關於“上戶費”的相關文件,也不瞭解此事,請記者聯繫縣委宣傳部採訪。
  陳小岱表示,一個派出所一般管1-2個鄉鎮,鄉鎮確實每年撥給當地派出所一定經費。
  陳小岱解釋,社會撫養費征收是比較難的事,做工作時如果有口角,公安會去維持秩序,為計生執法保駕護航。鄉鎮派出所支持計生工作,有的時候要加班。鄉鎮到年終會統籌考慮。
  “我這邊經費馬馬虎虎還過得去,你平時對我支持特別大,你那邊經費上又有點困難,多少會給一點。我也不知道這些錢在什麼地方列支。”陳小岱說。
  公安配合計生是履行職責,為何還要撥付經費?陳小岱解釋,鄉鎮撥付給公安的經費,除了是工作性質,還帶有贊助性質,感謝公安對計生工作的支持。例如衛生部門也支持了計生工作,鄉鎮也要統籌考慮給予經費。
  他說,鄉鎮撥付的經費不是給縣公安局,而是給各個派出所,撥付金額由鄉鎮自己定。“給點贊助,給點工作補助,據我瞭解,好多年都是這麼做的。”
  給公安撥款,是否意在“卡”超生兒上戶?陳小岱回應說,公安這幾年支持計生工作,在新生兒上戶方面“把關”,“過問一下”社會撫養費的事情。
  (原標題:計生委“收買”公安局征收社會撫養費江西修水緊急叫停捆綁上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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