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黃奕亭 劉羽蘊 酒駕已是讓人深惡痛絕,毒駕更是聳人聽聞。為了對抗疲勞,一男子竟在開車前服用冰毒“提神”,結果因精神亢奮失控而將一名行人撞至馬路中央,這名行人又被隨後而來的車輛撞擊致死。9月18日,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毒駕案,毒駕男子喬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2014年3月14日傍晚,忙碌一天的喬某感到很疲憊,但晚上還要開車趕往外地談一筆生意,為了給自己“振奮精神”,喬某吸了兩口冰毒。此後駕車外出,精神亢奮的喬某一路狂奔,在行至一十字路口時,將路過的行人殷某撞飛至路口中央。
  正開車通過該路口的王某來不及躲閃,也撞上了殷某。仍處於興奮狀態的喬某未作停留,開著車揚長而去。王某與同事則將倒在路上的殷某送至醫院,但因顱腦損傷嚴重,殷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當晚,漸漸清醒過來的喬某意識到自己似乎撞傷了人,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經甲基苯丙胺(冰毒)檢測,喬某的尿液檢測結果呈陽性。
  相城法院經審理認為,喬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吸毒後駕駛機動車輛,因而發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負事故主要責任,並具有逃逸情節,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故作出上述判決。
  據該案承辦法官介紹,雖然“毒駕”相比酒駕而言,仍是個知名度不高的新型詞彙。然而,毒駕的危害不容小覷,吸食毒品後出現的幻覺以及精神亢奮等癥狀對於駕駛這種需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的行為而言無疑十分危險。隨著毒駕事故的陸續發生,毒駕入刑的呼聲也愈發強烈。就我們而言,在盼望毒駕入刑的同時,也應當強化自身的安全責任意識,畢竟,從根本上來說,駕駛者的安全意識與社會責任感才是交通安全的真正保障。  (原標題:男子駕車為抗疲勞吸毒 精神亢奮撞飛路人致死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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