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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 郭超) 北京市高院擬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知制度,對於確需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法院行政庭將於開庭7日前向涉案行政機關發出應訴提示書和建議書,而對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一般要進行網絡視頻直播。這是今天上午,新京報記者在北京市高院召開的全面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通報會上瞭解到的。
  來自人大常委會的消息稱,三年來,北京市審結的一審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只有2.2%。北京高院在今天上午的工作會指出,要努力實現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主管領導、相關人員出庭應訴全覆蓋。對爭議和影響較大、社會關註度高、案情複雜以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有利於行政爭議妥善化解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要主動出庭應訴。切實杜絕告官不見官、簡單講行政案件全權委托律師出庭應訴“一托了之”現象。
  據介紹,此次高院擬建立的出庭應訴通知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在法院發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建議書》後仍未出庭應訴的,相關法院及時通報同級政府法制部門。
(原標題:北京高院擬建立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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